歷史背景:
馬來亞共產黨成立於1927年,總部在新加坡,身份合法。馬共領袖份子包含不滿英國統治的華校教師、學生、工會頭頭等。太平洋戰爭爆發後,英軍供給馬共武器,利用他們打遊擊戰,稱他們為「馬來亞人民抗日軍」(Malayan People's Anti-Japanese Army)。大戰結束後,英軍命令這支部隊繳回武器自行解散,他們陽奉陰違,繳還了一部分槍枝,卻帶著其他武器轉入地下。1945至48年間,馬共採取宣傳與滲透手段,利用戰後物資缺乏、百姓生活艱難的環境,向華人(主要對象是學生及工人)灌輸不滿現實及反對英國統治的思想。1947年一年間,馬共策動了 三百多次工潮,藉機擾亂社會秩序,以致該年被稱為「罷工年」。1948年,馬共升高抗爭手段,實行武裝叛亂,四處破壞馬來亞的橡膠園、錫礦,殺死白人園主、礦主,襲擊警局、火車、運輸卡車等公共設施,目的是要造成工人失業加入馬共。英國于這年宣佈馬共為非法,馬來亞及新加坡同時進入長達十二年的緊急狀態(State of Emergency 即戒嚴),由英軍主導展開剿共行動,雙方傷亡甚大,連總督鄧普勒爵士(Sir Templer)都在公路上中伏被殂身亡。至1960年代,馬共終於在英軍強大壓力及堅壁清野的掃蕩下,退至馬來亞北部邊境。馬共在馬來亞無法立足後,又 回頭轉入新加坡地下從事顛覆工作。他們煽動華校教師及在學學生、進不了新加坡大學或找不到好工作的華校畢業生、不滿待遇的工人們,一齊起來推翻殖民政府, 脫離英國統治,尋求新加坡獨立。
Kaiti : 這是之前我貼在Cari中文論壇上一組個人收集到的50年代英軍對馬來亞共產黨發佈的宣傳單圖片。
Kaiti : 這是之前我貼在Cari中文論壇上一組個人收集到的50年代英軍對馬來亞共產黨發佈的宣傳單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