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October 26, 2008

馬來亞緊急狀態State of Emergency(1948-1960)

圖片來源:Getty images

歷史背景:

以華人為主的馬來亞抗日軍與英殖民地政府原在日軍佔領時期衷誠合作,但戰後政治勢力安排的談判破裂,抗日軍於1948年重返森林與政府作戰。英政府宣佈該 組織非法,並宣佈馬來亞進入緊急狀態。為獲得對抗勝利,殖民地政府把大部分鄉村地區的華人驅散,並把他們聚集在新設立的新村加以控制,以切斷他們對抗日軍 的接濟。由於抗日軍的反叛,英殖民地政府對華人的忠誠不加信任。

英政府施行緊急法令後,華人遭到空前的痛苦,一方面要面對馬共的威脅,另一方面則緊急法令許多條例的束縛與處罰,使數十萬鄉區華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當時,英殖民當局的軍警人員對付鄉區之華人,手段非常毒辣,緻使一般民眾對軍警反感。馬華公會宣傳主任陳修信於1949129日,發表「暴徒之勝 牌」,這篇文章,形容華人的淒慘之境,他說:「從本人之觀點看出,本邦社會之上下階層人士開始咒怨英國人之行為與日本人不相上下,有者甚至說其比日本人更 毒辣。」;「上述觀點或太籠統而過份,但大肆焚燒村莊之舉動(如嘉照膠園集體鎗殺華裔膠工事件),及任何人有被嫌疑即扣留之可能性、集體處罰之封建制度、 運帶軍火處死刑、軍隊人員搜查時趁機掠劫,以及可使華人全批驅出境的威脅(除生長於檳城及馬六甲的英籍民之外),均使一般相信英國人的手段比日本人毒辣。 這是暴亂領袖手中最重要的武器,這一觀點是否正確乃另一問題,但衹要馬共獲得普遍之信徒,就足夠危險。」

「政府不但未設法清除此種信念,及已逐漸加強這種信念,英政府向公眾發佈的傳單,警告村民如不與政府合作,將驅逐出境。政府從未以建設性之立法爭取人民合 作,僅利用種種威脅或恐嚇手段,而常於無效時,採取毒辣的行動對付人民。」 由上述可見本邦華人所遭受的空前苦難,他們不衹要面臨馬共的威脅,同時還要遭受英軍的毒辣行動對付。

馬來亞華人因緊急狀態的實施,犧牲至為慘重,根據數字,由19486月緊急狀態開始至19516月,計約有1,750家,其中1,000名被慘殺,500名受傷;另250名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