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October 05, 2006
從理想僧團看今日實踐上的困境
在戒律生活中,佛陀一再地告訴比丘們:「我亦是僧數。」又說:「我不攝僧」,這都說明佛陀與弟子之間的關係。僧團是一個由僧眾組成,清淨和合的團體;佛世的僧團是以維護僧團和樂的精神,徹底清除個人為主的。佛陀並不以領導者自居,不造作的他與大眾過著平等互助的生活。很多的經典都記載著佛陀平實的一面,他和其他比丘一樣,每天沿門托缽乞食,度化群眾、國王。他常巡視僧房,親自照顧老病殘弱比丘。佛陀提倡的是中道德行的僧團生活,而非遺世獨居的生活,他以身行告訴大眾:「佛在僧數。」
佛陀既然不以領導者自居,又如何維持僧團繼續不斷發展的力量呢?佛陀提出了「以法攝僧」,「法」即是真理,以真理來作為大眾佛弟子思想上的領導。佛陀提出四依--依法不依人,依了義不依不了義,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充分表達了「以法攝僧」的意義。
佛教不共其他宗教的殊勝處,也即是佛陀的宗教態度;「人」是可以依自他相互的尊重,解除自我的過度澎漲,並融攝人生道德,我們可以以「人」為中心思考的態度,創造緣起與人共處正確的觀念。可是今天,我們看到的是只求理想實現卻過度包裝和追求形式的所謂僧團。發現以「人」本的佛教僧團卻出現許多不但無法做到;同時把佛陀的教團導入在時代上實踐問題的困境中。
以個人愚見和期許;今日對未入僧團的佛弟子們,從一開始就應被正確引導和真正了解到護法與住持,緣起互動的這個道理,首先要摒除個人過去的私我,才能正確的建立和創造出一個理想人我共存;互相尊重、平等互惠、清淨和樂的大眾生活空間。不然到頭來僧團只會變成教界一些凡僧俗眾權力與鬥爭的平台罷了! 最終傷害的不只是自己個人而已,而是整體的佛教。
「見法即見佛」,只要能行佛所行即見佛的法身。佛陀希望每位學法的人,不論出家眾或在家眾,都能跨越時空,見到真正的法(緣起),而得解脫。以「法」領導自他,正是佛教最高佛性平等的展現。
因此,每個人只要能實踐佛法,即使不是生存在佛陀的時代,也有所依(自依止、法依止);也許從信仰的基礎上去,一早就奠定信眾對實踐理想僧團的理念認知;或許也可以擺脫今日僧團面對個人主義和維護清淨和樂的問題了。
開諦 05/10/2006
Kelaniya, Sri Lank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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